资助事项
对聘用顶级专家、高级人才、杰出青年人才的单位,给予“伯乐引才”奖励。
资助标准
(一)顶级专家。引进聘用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聘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高级人才。引进聘用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每聘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40万元奖励。
(三)杰出青年人才。引进聘用国家级、省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每聘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同一单位每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用人单位可将奖励资金自主用于建立人才培育池、支持人才科研和个人生活补贴等方面。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单位。
2、除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可柔性聘用外,其他类别人才均须为全职聘用。
3、所聘用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相关柔性聘用协议。
4、引进人才的聘用合同签订日期或内部培养人才获奖、入选人才计划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5、国际知名奖项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克拉福德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以及美国国家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英国皇家金质奖、科普利奖。
6、重大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
7、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包括:国家级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青年长江学者;省级青年人才计划包括:省级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
8、以同一人才名义获得过本支持政策的,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柔性聘用协议。全职聘用的,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人才个税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3、人才荣誉证书、政府文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