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事项
对企业进行股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50%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
2、企业已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完成股改。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工商变更证明。
3、企业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署的股改服务协议。
4、与协议相对应的费用发票及支出凭证。
5、费用明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