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事项
对孵化毕业企业和孵化机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对孵化毕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对孵化机构每孵化毕业1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孵化毕业企业或孵化机构。
2、孵化企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备案表。
资助事项
对孵化毕业企业和孵化机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对孵化毕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对孵化机构每孵化毕业1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孵化毕业企业或孵化机构。
2、孵化企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备案表。
资助事项
对孵化毕业企业和孵化机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对孵化毕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对孵化机构每孵化毕业1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孵化毕业企业或孵化机构。
2、孵化企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备案表。